人力资源公司收取兼职服务费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涉及金额 / VALUE
38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学生
所在地 / LOCATION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人力资源公司诱骗交380元服务费做兼职的问题,这种付费上班形式违法,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收钱。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申请退款380元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人力资源公司收取服务费的行为涉嫌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我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首先保留好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作为证据,这是维权的关键材料。其次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收取劳动者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您可以拨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进行投诉,青岛市市南区劳动监察大队地址在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如果投诉后仍未解决,您还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建议您尽快处理。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请求退还380元服务费的具体金额和事实理由。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