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且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3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涉及金额:4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有
大致情况:入职的时候说试用期一个月,到了一个月以后一直没有让我转正,在试用期过了一个月之后告诉我被辞退了,并且在职期间天天加班,在签离职协议的时候让我在手写了一句话:工资与该公司的员工的薪水一起发放。三月的工资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发给我
诉求:尽快结清我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配电箱公司标书专员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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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支付拖欠工资并可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和第39条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且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您的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此外,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30条,您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支付工资及可能的滞纳金。
建议您采取以下行动:
1. **收集证据**: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加班记录、离职协议等材料。
2. **劳动仲裁**:向杭州市临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
3. **投诉举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公司让您手写“工资与其他员工一起发放”的条款可能无效,因为工资支付是法定义务,不能以不合理条件拖延。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