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迟到为由辞退员工怎么办?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涉及金额:5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有
大致情况:因为公司效益不好,让我主动离职,说休息也没有工资,后面电话打过来说赔偿我,我不同意,后面又叫我去上班,然后说我上班试用期内迟到不符合公司用人标准
诉求: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职工
所在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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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以迟到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涉嫌违法,您可以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否则需支付赔偿金。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公司以效益不好为由要求您主动离职,后又以试用期迟到为由解除合同,这一行为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经营困难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同时,试用期员工也享有合法权益,仅因迟到就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
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工资发放记录等
2. 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建议您尽快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主张以下权益:
1.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 未休年假工资
3. 其他应得报酬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