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口头辞退员工不给合同怎么办?

赵女士 劳动仲裁 6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涉及金额:4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5年五月十一日皖瓷汇店长在下午七点十一通知我明天去交接工作我中午11点左右去的工作交接结束后跟他说合同的事情他说合同没有用让我去劳动仲裁他

诉求:按照签的合同要求进行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销售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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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劳动合同,建议立即收集证据并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您的情况属于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纠纷。首先,您已签署劳动合同且持有工资流水,这已构成完整的劳动关系证明。店长口头要求您离职且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48条。

    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证据:保存工作交接记录、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
    2. 向瑶海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3. 可主张4000元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您应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建议尽快行动以免错过时效。

    4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