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导致无法入职新公司怎么办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涉及金额:6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4.15号雇主再无音讯,4.28号提出离职,并上交,至今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打电话拉黑我,我无法与新公司签合同。
诉求:希望大连博思卓越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尽快与我解除劳动合同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班长
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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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否则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公司拒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针对您遭遇的劳动合同解除问题,我为您梳理以下法律要点和维权方案:
1.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公司拒绝出具解除证明的行为已构成违法。2. 维权途径
(1) 立即向青岛市城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 可主张因公司拖延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3. 证据准备
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 劳动合同原件
– 工资银行流水
– 离职申请提交证明
– 公司拒接电话的通讯记录4. 特别提醒
您的情况完全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建议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是免费的,且您作为劳动者无需承担举证责任倒置的风险。5. 赔偿计算
除要求出具解除证明外,您还可以主张:
– 延迟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损失
– 因无法入职新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 精神损害赔偿(需举证)建议您立即启动法律程序,以免超过仲裁时效。如需具体文书指导或流程咨询,可继续向我提问。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