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追回不合理扣款及基础工资?

陈先生 劳动纠纷 4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涉及金额:3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9月1日,该公司以给客户提供了方案,最后客户未在该公司成交为由,扣该客户成交额的百分之一作为公司补偿,并且自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是有基础工资,然后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9月1日是没有基础工资,有工资条,有劳动合同

诉求:要求追回不合理扣款。和三个月的基础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销售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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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未经合理依据扣除您的工资并不符合中国劳动法规定。首先,如果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因客户未成交可扣除相应费用的条款,公司这一行为便属于违反合同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雇主不得无故扣减劳动者的工资。

    您可以首先向公司提出书面形式的工资支付请求,附上您的工资条和劳动合同副本,明确表明您要求支付未支付的基础工资及追回非法扣款。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则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甚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您的情况,建议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工资条、劳动合同和任何与雇主的沟通记录,这些都将作为您索赔的重要依据。您也可以要求赔偿因公司违法行为而给您带来的精神损失。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在此过程中,确保按照正当程序行事,维护自身权利,若公司继续违反法律,法律将给予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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