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后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涉及金额:2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四月十八号因为家中有事然后选择自离然后现在五月 20 号了还没有发工资
诉求:请求把我工资发放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员工
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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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凡甲电子支付拖欠工资,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法律行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虽自行离职,但已提供劳动的事实不容否认,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按以下步骤维权:
1. 首先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材料
2. 向太仓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电话:0512-53577555)
3. 若投诉未果,可在离职后一年内向太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特别提醒: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时一次性付清工资。您的情况已明显违法,建议尽快行动以免超过仲裁时效。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