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怎么维权?加班费能要回吗?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涉及金额:3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长期超长加班有证据
诉求:被迫离职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引导员
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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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可追溯2年内。建议立即收集加班证据并申请劳动仲裁。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强迫加班,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您的情况符合被迫离职的法定情形。2. 维权建议
(1) 加班费计算:可主张近2年内的加班工资差额,需提供考勤记录、工资单等证据。
(2) 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3) 额外赔偿:如能证明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可主张50%-100%的额外赔偿金。3. 证据准备
建议立即收集以下证据:
– 劳动合同原件
– 工资银行流水
– 加班考勤记录
– 同事证人证言
– 其他能证明超时加班的证据4. 仲裁程序
建议在离职后1年内向岳麓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启动程序。5. 风险提示
注意保存所有证据原件,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主张不被支持。建议系统整理所有加班记录和工资发放凭证。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