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还强迫上班怎么办?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涉及金额:27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不让离职 骗我签离职合同本来说招到人就让我走的又不让我走 说我想要工资就继续上班
诉求:要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服务员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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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支付工资并可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赔偿。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
针对您反映的离职纠纷问题,我为您分析如下法律要点:
1. 工资追索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持有银行流水证明劳动关系,即使未签合同,仍可主张2700元工资。2.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可以主张最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3. 离职权利保障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依法离职,单位不得强制留用。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劳动关系证据
(2) 向武昌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27-12333)
(3) 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仲裁(1年内有效)特别提醒:单位要求\”继续上班才发工资\”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建议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避免超过仲裁时效。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