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无故辞退员工且拒付赔偿金怎么办

张先生 劳动纠纷 1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涉及金额:3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老板辞退不想给赔偿

诉求:要求n➕1赔偿,当日结清工资以及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面包师

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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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未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建议立即收集考勤记录等证据。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n30岭上便利店工作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离职日的双倍工资差额。

    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符合法定情形。若您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纪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属于违法,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2N标准)。

    具体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 向越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0575-88129911)
    3. 在离职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可同时主张:
    –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

    特别提醒:浙江省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一裁终局\”制度,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您主张的3万元金额可能适用该制度。

    4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