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无故辞退员工且拒付赔偿金怎么办
劳动纠纷 1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涉及金额:3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老板辞退不想给赔偿
诉求:要求n➕1赔偿,当日结清工资以及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面包师
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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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未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建议立即收集考勤记录等证据。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n30岭上便利店工作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主张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离职日的双倍工资差额。
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符合法定情形。若您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纪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属于违法,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2N标准)。
具体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2. 向越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0575-88129911)
3. 在离职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可同时主张:
–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 拖欠的工资及经济补偿特别提醒:浙江省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一裁终局\”制度,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您主张的3万元金额可能适用该制度。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