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被迫离职怎么要求经济补偿金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
涉及金额:3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17年9月份入职到2024年12月1日工作了7年多,因工伤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调岗降薪递交了被迫离职书后,拖着不办理,后来虽补齐了未足额部分,但是没有给经济补偿金,离职原因却在社保局用工备案个人离职,本人要求,更正离职原因和补足经济补偿金。
诉求:要求更正离职原因为非个人意愿离职,补足7年半的经济补偿金。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客房服务员
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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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7.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和调岗降薪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建议立即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针对您的劳动纠纷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和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您的情况完全符合该条款规定。2. 维权要点:
– 您提交被迫离职书的行为合法有效
– 单位在社保备案的离职原因与事实不符
– 经济补偿金应按7.5个月工资计算(工作满7年半)3. 具体建议:
(1) 收集证据:工资条、银行流水、被迫离职书、调岗降薪通知等
(2) 向常州市钟楼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主张更正离职原因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4) 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处理4. 赔偿计算:
按照您月工资4000元计算(30000元/7.5个月),经济补偿金约为30000元。5. 风险提示:
单位可能辩称已补发工资就不需支付补偿金,但这是错误的。补发工资不能免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责任。建议您立即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需进一步指导,可继续咨询。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