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无法领取失业金怎么办?

李女士 劳动纠纷 2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涉及金额: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离职公司不给开具离职证明,导致无法领取失业金及无法正常入职新公司

诉求:开具离职证明盖章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文员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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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不提供离职证明已违反劳动法,您有权要求补开并主张赔偿。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您虽未签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银行流水可作为证据。

    2. 请通过EMS向公司发送书面催告函(留存寄送凭证),要求5个工作日内开具离职证明,明确注明因缺证明导致的失业金损失(约合肥市最低工资70%/月)及就业障碍。

    3. 若公司仍拒绝,可携带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材料向新站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地址:新站区文忠路999号),投诉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会责令公司改正。

    4. 同步准备劳动仲裁材料,主张:①补开离职证明;②赔偿失业金损失(按合肥现行标准约1431元/月);③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

    特别提示:您的情况已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领取条件,建议先到合肥市社保中心(新站区受理点:岱河路与烈山路交口)办理失业登记,工作人员会协助出具《无法提供离职证明情况说明》,不影响您先行申领失业金。

    4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