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考核为由扣发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纠纷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
涉及金额:91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4年11月1日—2025年5月29日期间所谓公司以考核扣除的共9100元,期间公司的以不合理考核扣工资,考核未书面经过本人同意签字
诉求: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中国电信网络宽带装维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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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未经书面同意擅自扣发工资涉嫌违法,您有权要求全额返还9100元并主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针对公司以考核为由扣发工资的行为,您需要注意以下几点法律要点:
1. 工资扣除必须符合法定程序: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扣除劳动者工资必须符合法定情形,且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您的情况中公司既未获得书面同意,又连续多月扣发工资,明显违反规定。
2. 考核制度需经民主程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公司单方面制定的考核制度若未经民主程序,对您不具有约束力。
3. 维权途径建议:
– 首先收集证据:工资条、银行流水、考核通知等书面材料
– 向南宁市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771-3290XXX)
– 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返还扣发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 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处理4. 经济补偿计算标准:根据您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可主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公司存在恶意扣薪行为,还可能涉及额外赔偿。
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1. 书面要求公司说明扣薪依据
2. 保留所有工作记录和沟通证据
3. 在律师指导下准备仲裁材料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