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以结婚生育为由辞退怎么办

张女士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涉及金额:4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5月17日请假回家结婚 5月29号的时候通知我不用回去上班了 辞退原因是以我结完婚需要要小宝宝的理由

诉求:申请N+1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护士

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遭遇的辞退行为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结婚生育为由辞退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金和补偿金,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以您结婚生育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您目前尚未怀孕,但以生育为由辞退已构成性别歧视和违法解除。

    其次,由于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关于赔偿金计算:
    1. 违法解除赔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2. 未提前30日通知的代通知金:一个月工资
    3.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计算

    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1. 收集证据:工资流水、考勤记录、辞退通知或相关录音等
    2. 向大连市甘井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代通知金及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建议尽快处理。如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仲裁裁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