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奖金被无故扣除怎么办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涉及金额:1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时间在3月底离职 绩效方案上写的清清楚楚拍视频入镜有1000元 到手工资就是少了1000元 找经理 总经理问回答的就是没有 没有任何理由的扣掉 无缘无故一声招呼不打就扣了 入职合同我也没有
诉求:拿到1000元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新媒体客服专员
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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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未签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绩效奖金1000元应依法支付。建议立即收集工资流水、绩效方案等证据,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您仍有权主张绩效奖金。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1. 证据收集:整理工资银行流水、绩效方案文本、工作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尤其要保存载明视频入镜奖励1000元的绩效方案原件或电子记录。
2. 协商途径:再次书面致函公司(留存邮寄凭证),明确要求支付拖欠的1000元绩效奖金,设定合理期限。可同步向鄞州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574-87406508),行政部门有权责令支付。
3. 仲裁准备:若协商无果,应在离职后一年内向鄞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鄞州区惠风东路225号)提交仲裁申请,主张1000元绩效工资及可能存在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工资)。
特别提示:虽然金额较小,但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属违法行为。仲裁程序免费且您胜诉概率较大,公司还需承担举证责任。建议尽快行动以免超过仲裁时效。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