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拖欠4天工资怎么办?

赵女士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涉及金额:1036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拒绝支付2人劳动报酬,未签订劳动合同,拒绝购买社保,工作4天,招聘服务员,但实际付出的劳动,并不在服务员劳动范围之内,提出离职,拒绝支付4天薪资,并说要扣除3倍工资,违反法律规定

诉求: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共2人,共1036元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待业

所在地: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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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追讨4天工资1036元,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扣除3倍工资的行为违法,您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工作4天虽未满一个月,但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

    2. 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证据: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
    (2) 向新会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750-12333)
    (3) 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1年)

    3. 特别注意
    用人单位声称扣除3倍工资完全违法,您有权要求全额支付4天工资。未缴纳社保问题也可一并投诉。建议尽快采取行动,避免证据灭失。

    4. 操作流程
    第一步:书面催要工资(留存证据)
    第二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三步:如未解决,申请劳动仲裁

    如需进一步指导具体文书撰写或流程操作,可继续咨询。

    3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