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0600元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涉及金额:106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从临沂面试签订劳动合同派北京实习俩月承诺来回路费报销实习结束当天发放工资实习每月6000工资,其中每月北京发放2400剩余7200实习结束统一回公司发放实习结束回来并未发放工资,面试官让加公司另一人微信并说此人负责后续工资问题,此人要求支付600多个人税才发,不然不发。有证据
诉求:要求公司支付我的劳动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安保
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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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全额支付拖欠工资10600元,公司以税费为由克扣工资违法。建议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首先,您与济南航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0条规定。公司要求您支付600元\”个人税\”才发放工资的做法完全没有法律依据,属于恶意克扣工资。
针对该劳动纠纷,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1. 向历下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531-86951110),要求责令公司支付工资
2. 直接向历下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地址: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
3. 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 劳动合同原件
– 工作期间的考勤记录
– 与公司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
– 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特别提醒: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欠薪案件处理有特殊时效性,建议您在1个月内尽快提起劳动仲裁,以免超过仲裁时效。仲裁是免费的,且您胜诉后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仲裁费用。
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
1. 保存好所有证据原件
2. 不要签署任何不利的文件
3. 可以同时向住建部门投诉,因为建筑领域欠薪问题由住建部门协同处理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