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赔偿项目损失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
涉及金额 / VALUE
500 元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商务
所在地 / LOCATION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公司项目损失追不回来,要求员工赔偿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拒绝赔偿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无权要求员工赔偿项目损失,未签劳动合同已违法。您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并拒绝赔偿要求,具体维权步骤如下: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可先收集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同事证言等),证明实际劳动关系存在。
其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明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赔偿。但您未签劳动合同,且项目损失属于经营风险范畴,公司要求赔偿缺乏法律依据。
建议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1. 向桐乡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0573-88110815)
2. 准备证据材料申请劳动仲裁
3. 可同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注意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处理。劳动仲裁完全免费,胜诉后公司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