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仲裁 1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
涉及金额:2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办理离职他要压我工资,说下个月发。
诉求:我需要他7日内结清。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普工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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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您有权要求立即结清。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首先,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时一次性付清工资。您可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函,要求7日内结清200元工资,并保留送达证据。
其次,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您可携带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南宁市江南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771-12333),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投诉时需提供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拖欠金额等详细信息。
最后,若投诉未果,您可在1年内向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仲裁申请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等材料。仲裁程序免费,且200元标的额可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
特别注意:用人单位以\”下月发放\”为由拖延支付工资的行为已构成拖欠,您无需等待。建议立即启动维权程序,以免超过仲裁时效。同时注意收集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证据,这将直接影响维权效果。
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