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被拖欠640元工资怎么办?

张先生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涉及金额:64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7月13到7月15工资不给发我们两个人一共640块钱骗暑假工的

诉求:要求把钱要回来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学生

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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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您仍有权通过劳动仲裁追讨欠薪。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和另一名暑假工共被拖欠640元工资。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您与用人单位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0条,您有权向青岛市市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由于金额较小,建议先尝试与雇主袁军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您可准备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程序免费且处理周期较短,适合小额欠薪纠纷。

    2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