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以业绩不达标辞退怎么办?
劳动纠纷 2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涉及金额:2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七月11号店长以业绩考核不过关为由开除了我,七月12号定为最后一天工作日并叫我写离职报告。我询问公司这是否是辞退公司并不正面回答,也不给我辞退通知和离职证明与赔偿企图让我自愿离职
诉求:是否可以拿到辞退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家电管家
所在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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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您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法定程序。您的情况中公司直接以业绩考核不过关为由解除合同,且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已构成违法解除。
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证据:包括工作记录、考核标准、与店长的沟通记录等
2. 向公司书面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 向长沙市芙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可主张赔偿金为1个月工资(2500元)的2倍即5000元特别注意:公司要求您写离职报告的行为涉嫌规避法律责任,切勿签署任何自愿离职文件。您有60天的仲裁时效,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维护权益。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