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调岗且不给异地补贴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涉及金额:5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4年6月13日进入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岗位是外贸业务经理,在湖北省宜昌市入职的,前几个月说调岗到武汉临时两个月,现在已经超过两个月了,在武汉上班拿宜昌的工资。并且我的岗位是外贸,领导要求我去做内贸的工作,与我的岗位职责不相符合。并且每月只报销一次回宜昌的费用。
诉求:1.大小周工作制(加班费)
2.公司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异地工作补贴)
3.违法调岗赔偿金
4.以欺骗手段诱导调岗
5.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外贸业务经理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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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遭遇的违法调岗和异地工作问题已构成劳动权益侵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公司单方变更工作地点和岗位属违法行为。
针对您提出的5项诉求,我将逐一分析法律依据和维权方案:
1. 大小周工作制问题:公司未支付加班费违反《劳动法》第44条。建议您立即收集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证据,可主张过去2年内的加班费。
2. 工作地点变更问题:从宜昌到武汉属于重大变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未经协商一致变更无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异地工作补贴或恢复原工作地点。
3. 违法调岗赔偿:公司要求外贸人员做内贸工作,已构成单方变更工作岗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您可主张相当于3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4. 欺骗诱导调岗:公司\”临时调岗两个月\”的承诺已超期,涉嫌欺诈。建议保存相关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5. 解除合同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您有权以\”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并要求N+1经济补偿。
维权建议:
1. 立即向公司发送书面异议函(留存证据)
2. 收集工资流水、调岗通知、工作记录等证据
3. 向洪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快速有效)
4. 准备劳动仲裁材料(仲裁时效1年)特别提醒:您的情况涉及多项违法事实,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50000元标的额完全在劳动仲裁受理范围内,胜诉概率很高。
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