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被拖欠工资3500元怎么办

彭女士 劳动纠纷 0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涉及金额:3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爸妈亲亲人员郑总,承诺工作后会给工资,干了一个月拖欠一个多月没发工资,还威胁我不想给我发

诉求:要回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月嫂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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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依法追讨被拖欠的工资3500元。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已构成违法,建议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首先,您可以向深圳市罗湖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介入调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其次,您可以准备以下证据材料:1.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工作期间的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3.与郑总的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您通过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威胁不发工资的行为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可报警处理。建议您尽快行动,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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