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拖欠包工工资怎么办?

赵先生 劳动纠纷 1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海南省儋州市儋州市

涉及金额:12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赵华山 承包李新保的自建房地基于5月7日开工,基础工程做过半了,5月17日政府部门责令停工,我就等待复工。直到8月11日才发现李新保的基础在没有与我联系的情况下 ,已经另叫其他人做完工了。于是我就找到李新保要我的工钱,多次被拒付。包工工钱有手机通话录音、微信谈话记录……

诉求:恳请相关部门帮忙要回我承包李新保自建房基础的工钱,维护农民工权益。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农村自建房小包工头

所在地:海南省儋州市儋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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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包工头遭遇欠薪问题,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手机录音和微信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您有权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证据收集:立即整理保存所有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施工照片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电子证据在劳动仲裁中具有法律效力。

    2. 维权途径:
    – 向儋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898-12333),根据条例第16条,监察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 同时可向儋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地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司法大楼)

    3.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条,即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发包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的基础工程已完成过半,有权获得相应比例报酬。

    4. 特别提醒:建议在投诉时明确主张:
    – 拖欠的12000元工资
    – 自应付之日起的利息(可按LPR计算)
    – 如查实存在恶意欠薪,可要求50%-100%的赔偿金

    5. 时效注意: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从8月11日对方明确拒付时起算,请尽快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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