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脚崴伤怎么索要误工费

李女士 劳动仲裁 1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工伤认定和赔偿

案发地: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

涉及金额:81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5年6月25号晚上21点30分左右在每日鲜小果妹上班期间,往屋里搬成提矿泉水脚崴住了,2025年6月26号去太康骨科医院拍的片子,当时医生说有裂缝,让打石膏,我没打,选择的保守治疗,吃药贴膏药,2025年8月18号去让给我开了个诊断证明上面写的是损伤,限制活动,注意休息

诉求:2025年8月9号在太康人民医院拍的CT,说至少得休息3个月,我想要我休息期间的误工费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水果店营业员

所在地: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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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工作期间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即使未签劳动合同也有权主张误工费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待遇。

    您需要立即采取以下关键步骤:
    1. 尽快向太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这是索赔的前提条件。申请时效为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建议尽快办理。

    2. 收集保存所有医疗证明、诊断书、CT报告、医药费票据等证据原件,这些是计算赔偿金额的重要依据。特别注意保存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等。

    3. 关于误工费计算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您可主张3个月的误工损失,需提供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作为依据。

    4. 若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您可在工伤认定后向太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为1年。

    特别提醒: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您仍享有完整的工伤权益。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避免超过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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