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因病被迫离职及赔偿问题?
劳动仲裁 5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涉及金额:3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11月底生病住院请假,开具病假条,领导强制要求离职,否则按旷工处理,被迫离职,工资到现在都未结清
诉求:要求赔偿3倍工资并支付违约金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客服
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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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因病被强制要求离职且工资未结清的行为可能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此情况下,您可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违约金及工资的三倍赔偿。首先,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由于您在请病假期间遭到非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这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病假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如果您的病假已由医院出具的病假条证明,且您按照规定通知了用人单位,那么用人单位的行为可视为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如果解雇无正当理由,用人单位应支付违约金。
对于未支付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可以请求支付未付工资的三倍作为赔偿。建议您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如病假条、工资流水账及任何与用人单位的书面或电子沟通记录,并及时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在仲裁时,详细阐述您的情况并主张相关法定权益。
您的实际操作首先是联系仲裁机构了解具体申请流程,准备相关文件及证据提交仲裁申请,争取您应有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维持良好的证据记录和法律支持是非常关键的。
9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