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店拖欠工资怎么办?

钟先生 劳动纠纷 0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

涉及金额:2262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7月9日到7月28工资都不给我,然后说我临时走过七然后说我临时走,我7月19号就跟他说我要周一走,他说招完人再走,结果到现在也没招着人,工资也不给我了

诉求:把原来的2262还给我,赔偿我精神损失费加误工费1000元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服务员

所在地: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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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追索2262元欠薪,但需注意精神损失费和误工费的主张依据不足,建议立即收集证据并申请劳动仲裁,避免时效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您未签署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成立,雇主拖欠工资的行为已违法。针对2262元欠薪,您可向烟台市莱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供工作证明、聊天记录等证据。精神损失费通常仅在工伤或侵权案件中适用,误工费需有实际损失证明,您的主张缺乏法律基础,可能不被支持。建议优先聚焦欠薪追索,行动宜早以免超出一年的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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