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直播公司运营人员,在苏州漫想星文化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务合同且连续两个月未收到工资,涉及金额8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加付赔偿金。您的情况属于典型的劳动报酬纠纷,适用于劳动仲裁程序。 首先,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工作记录、沟通记录、考勤证明等,以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尽管未签署合同,但实际工作证据仍可支持您的 claim。其次,向苏州市虎丘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强调雇主未支付工资的违法行为。仲裁申请应详细说明事实、金额和法律依据,通常处理周期较短,能高效解决此类欠薪问题。 潜在风险包括证据不足可能导致仲裁支持力度减弱,因此建议尽快行动以避免雇主转移资产或注销公司。您的维权途径清晰:通过仲裁追索工资,必要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记住,及时行动是保障权益的关键,不要拖延以免增加追索难度。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

涉及金额:8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未签劳务合同 已没有业绩不发工资 两个月没拿过一分工资

诉求:要两个月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直播公司运营

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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