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前台未签合同如何索赔加班费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涉及金额:7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7.20入职9月15离职,没有签劳动合同,不给交社保,加班没有加班费,有打卡记录,工资条,银行流水

诉求:赔我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和加班费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酒店前台

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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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维权成功率较高。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您工作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5日,已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8月20日至9月15日期间的双倍工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21.75×工作日数×2,需结合您的工资流水具体核算。

    关于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工作日加班应支付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为2倍工资。您需提供打卡记录证明加班事实,否则可能影响主张效力。

    社保补缴需向社保部门投诉,但本案焦点为经济补偿。建议立即收集工资条、银行流水、打卡记录等证据,向佛山市禅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离职日算起,请尽快行动以避免超期。

    2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