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前台未签合同如何索赔加班费
劳动纠纷 3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涉及金额:7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7.20入职9月15离职,没有签劳动合同,不给交社保,加班没有加班费,有打卡记录,工资条,银行流水
诉求:赔我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和加班费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酒店前台
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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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维权成功率较高。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差额。您工作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5日,已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可主张8月20日至9月15日期间的双倍工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21.75×工作日数×2,需结合您的工资流水具体核算。
关于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工作日加班应支付1.5倍工资,休息日加班为2倍工资。您需提供打卡记录证明加班事实,否则可能影响主张效力。
社保补缴需向社保部门投诉,但本案焦点为经济补偿。建议立即收集工资条、银行流水、打卡记录等证据,向佛山市禅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离职日算起,请尽快行动以避免超期。
2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