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被拒付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涉及金额:332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工作时间是5天8小时,超过时间算加班,本人8/2,8/9周六都被安排加班了,但是8/9离职了,加班单给人事提交给老板,现在老板以加班单没签字为由不给加班费

诉求:支付加班费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采购专员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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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依法索要加班费,用人单位拒付涉嫌违法,建议立即采取维权行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加班费。您已提交加班单,即使未签字,只要有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如考勤记录、银行流水或通讯记录),即可主张权利。用人单位以签字为由拒付,属于无理推诿,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罚款或赔偿金。

    您的维权途径包括:首先,收集加班证据(如考勤、邮件或证人证言);其次,向肥西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最后,若仲裁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8/9离职时)起算,逾期可能丧失胜诉权。

    针对此案,加班费金额虽小,但涉及用人单位守法义务,及时行动可避免证据丢失或时效过期风险。建议尽快启动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