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差额怎么追讨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涉及金额:2192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5年7月28日入职该单位,直至2025年9月5日因事请假后单位主动提出让我提交离职申请,工作期间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时,书店未明确告知本人薪资构架以及饭补的发放,在实际工资结算时与沟通时的内容不符,最终工资结算不准确,本人现在已经被拉黑,联系不上公司的人
诉求:要求书店按照实际工作天数(2025年7月28日-9月5日)依据双方沟通时的薪资标准(含饭补),支付结算不准确的工资差额。要求书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支付自用工满一个月次日(2025年8月28日)至离职日(2025年9月5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共2192元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店员
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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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您有权追讨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薪资补偿。立即收集银行流水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维权,避免超过时效。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驹然读书与美好生活小店工作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工资结算与约定不符,这已违反中国大陆劳动法规。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您从2025年7月28日入职至9月5日离职,工作已满一个月(自8月28日起),因此有权要求支付2025年8月28日至9月5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2192元。同时,关于工资结算不准确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和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工资的,应补足差额并可能加付赔偿金。您需主张书店依据沟通时的薪资标准(含饭补)支付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差额。
为维权,您应立即行动:收集并整理证据,包括银行流水记录(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请假记录、与单位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或邮件),以及能证明薪资约定的任何材料。这些证据是劳动仲裁的关键。随后,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主张二倍工资差额和工资补偿。注意,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自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离职日2025年9月5日)起算,逾期可能丧失权利。整个过程无需律师介入,但确保证据齐全可提高胜算。如果您能提供更多细节,如饭补的具体约定,仲裁结果会更精准。
3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