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缴社保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涉及金额:109692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18年3月26入职该公司 至2025年8月31日离职 期间公司未给予缴纳五险社保 需要公司补缴 需提交什么材料

诉求:补缴两年内的社保五险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台席营业员

所在地: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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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为追索社保补缴权益,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核心材料,并立即采取劳动监察投诉行动,避免超时效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社保,未缴的需补足并可能加收滞纳金。针对您2018年3月至2025年8月在职期间公司未缴社保的问题,您有权要求补缴最近两年内的五险。为高效维权,您需提交以下关键材料:已签署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劳动关系的工资银行流水记录、身份证明文件,以及能显示入职和离职时间的考勤或工作证明。这些材料是向温州市鹿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的基础,有助于快速启动补缴程序。

    在社保补缴过程中,注意收集所有书面证据,确保材料完整。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投诉需在违法行为结束两年内提出,您离职时间较近,建议尽快处理以防超期。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不仅能追回社保权益,还可能涉及赔偿,请优先选择官方渠道保障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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