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造谣网暴如何维权?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涉及金额:2000

大致情况:因为一个摊位我和另一个摊位打了起来,她的朋友在外面造谣我说到她小孩

诉求:让她朋友道歉,以及让他赔偿我精神损失费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农民

所在地: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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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失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网暴造谣行为已侵犯您的名誉权,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建议立即固定微信聊天记录、目击证人证言等证据,避免证据灭失影响诉讼结果。昆明官渡区法院对此类侵权案件有管辖权,您可提交诉状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精神损失赔偿需证明实际损害程度,通常结合当地经济水平酌情判定,2000元诉求需提供医疗记录或心理评估等支撑材料。维权过程需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您知晓侵权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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