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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K.D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 记录时间:2025-11-07
其他类型

被造谣网暴如何维权?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 / LOCATION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涉及金额 / VALUE
2000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农民
所在地 / LOCATION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因为一个摊位我和另一个摊位打了起来,她的朋友在外面造谣我说到她小孩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让她朋友道歉,以及让他赔偿我精神损失费

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
机构答复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失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网暴造谣行为已侵犯您的名誉权,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建议立即固定微信聊天记录、目击证人证言等证据,避免证据灭失影响诉讼结果。昆明官渡区法院对此类侵权案件有管辖权,您可提交诉状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精神损失赔偿需证明实际损害程度,通常结合当地经济水平酌情判定,2000元诉求需提供医疗记录或心理评估等支撑材料。维权过程需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您知晓侵权之日算起。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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