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延长被辞退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涉及金额:56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11月18日试用期最后一天跟我说要延长试用期,如果不同意,转正薪资降一千,都不同意公司要开掉我,我说下达开掉我的文件,他说没有,9月19日入职,到11月18日都没有跟我签署劳动合同

诉求:有入职offer,我现在应该走哪项仲裁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人事行政综合岗位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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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试用期延长和未签合同涉嫌违法,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建议立即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您9月19日入职至11月18日已满两月,公司未签合同,可主张9月19日至11月18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同时,试用期最后一天单方面提出延长或降薪,若您不同意便威胁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可要求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您有入职offer和银行流水作为劳动关系证明,符合仲裁条件。

    维权途径:立即向杭州市滨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重点诉求包括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并附上offer、工资流水等证据。潜在风险是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权利受损时起算,需尽快行动以避免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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