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退项收回工作账号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涉及金额:16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乙方强制我退项,未能经过我同意,没有合理原因和有效举证。我已被收回工作账号。乙方不回消息不给出方案。

诉求:赔偿违约金2n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软件工程师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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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单方强制退项、收回工作账号且未举证,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岗位或解除合同需有合法依据,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也就是您所主张的“2N”赔偿。您需要收集并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工作账号被收回的凭证(如系统截图、邮件通知等)、以及对方不回应不给出方案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截图等),这些是证明用人单位单方行为的关键证据。用人单位单方强制退项、收回工作账号且未举证,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即武汉市洪山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在计算赔偿金时,需根据您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N”的具体数额。用人单位单方强制退项、收回工作账号且未举证,可能构成违法解除。请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例如账号被收回之日)起算,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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