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拒付短期工作薪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杨浦区

涉及金额:6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12月1日~12月3日
三号下午三点半离开
老板拒绝支付这两天多薪资
说七天内是没有工资
这完全不符合“劳动法”

诉求:请求支付劳动该得的薪资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销售人员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杨浦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以“七天内无工资”为由拒付劳动报酬,该规定本身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按劳取酬的原则。无论工作时间长短,只要您提供了实际劳动,就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的行为已构成无故克扣工资。

    具体而言,您与上海顿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您已实际提供了从12月1日至3日的劳动,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老板所谓“工作不满七天不发工资”的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属于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是无效的。您的维权核心在于证明存在实际用工关系以及具体的用工时长。

    针对此类劳动报酬纠纷,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权:首先,注意收集和保存能证明您在此公司工作过的证据,例如工作安排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邮件,记载有公司信息的工牌、打卡记录,同事的证言等。其次,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上海市杨浦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其责令公司支付您的工资。最后,若投诉后公司仍不支付,您可以向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您**应得的薪资**。整个过程中,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至关重要。

    请务必重视证据的收集与固定,这是您后续所有**维权行动**的基础。时间拖得越久,证据灭失的风险越大,将增加您追索**应得薪资**的难度。建议您尽快启动维权程序。

    2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