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关门了怎么要经济补偿?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涉及金额:5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因经营不善关门,在企业上班5年零4个月,需要经济赔偿

诉求:需要经济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店长

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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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不善关门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您工作5年零4个月,有权主张相当于5.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您需要立即着手收集并整理工资银行流水、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关键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您的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注销或停业可能增加后续追索难度,建议您尽快向用人单位注册地即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这是主张权利的必要前置程序。若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需及时通过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锁定债权。您的诉求有明确法律依据,关键在于行动的速度与证据的完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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