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并且辱骂员工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涉及金额:261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问他要工资不给我给然后辱骂我 然后说今天发工资现在消息也不回我现在也是正常离职11月的工资说12月15号发现在也没有发

诉求:让老板吧工资给我发了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传菜员

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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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用人单位刘辉拖欠您2023年11月工资共计2610元,且在沟通中存在辱骂行为,这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关于工资应按时足额支付的规定。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您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核心法律分析与行动建议:**

    1.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与工资追索**: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您作为传菜员提供了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其向您支付劳动报酬,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刘辉以承诺12月15日发放为由拖延支付,现已构成无故拖欠劳动报酬。您有权要求其立即支付拖欠的2610元工资。

    2. **证据收集的紧迫性**:鉴于您目前缺乏合同、银行流水等直接证据,当务之急是**立即系统性地收集和固定证据**。这包括:
    * **沟通记录**:保存好所有与刘辉(或餐馆管理人员)索要工资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或通话录音,特别是其中包含承诺发薪日期(12月15日)、承认欠薪事实以及辱骂内容的记录。
    * **工作证明**:尽可能收集能证明您在此工作的证据,如工牌、工作服照片、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您在工作场所的照片或视频、派工单等。
    * **身份信息**:明确用人单位(餐馆)的全称、准确经营地址以及负责人刘辉的身份信息,这对于后续法律程序至关重要。

    3. **明确的维权途径与步骤**:
    * **第一步:行政投诉**:携带您收集到的所有证据材料,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您的工资。这是目前最直接、成本较低的途径。
    * **第二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不力或用人单位拒不执行,您应在法定时效内(通常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宝鸡市渭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裁决支付拖欠工资。虽然未签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充分,您的请求会得到支持。
    * **关于“辱骂”行为**: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辱骂行为,侵犯了您的人格尊严,您可以就此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作为其违法情节的一部分。

    **风险提示**:拖延处理可能导致证据灭失或用人单位转移财产,增加维权难度。请务必尽快启动上述行政投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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