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无故辞退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涉及金额:47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试用期结束前一天未告知具体试用期考核评分结果,直接告知考核不合格,要求立刻填写自动离职申请
诉求:需要提供具体考核结果数据,讲明不合格原因,如果无故辞退,需要申请一个月工资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客服
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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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前单方以考核不合格为由要求您离职,此行为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针对试用期考核的合法性与辞退程序的合规性,我将为您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您所描述的“未告知具体考核结果”即要求离职的情况,用人单位可能无法提供有效的考核依据,其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存疑。您有权要求对方提供具体的、可量化的考核结果数据及不合格的客观原因,这是判断解除行为是否合法的关键。
从您的诉求来看,核心争议点在于解除理由是否成立。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其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鉴于您工作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故赔偿金即为您所主张的一个月工资。
关于维权途径,鉴于用人单位注册地在上海,而您的工作地在嘉兴,这涉及到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的确定。通常,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您可以优先选择向嘉兴市南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违法,并支付赔偿金。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并提交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沟通记录(如要求提供考核数据的邮件、微信截图等)作为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的事实。
当前情况对您而言存在一定的紧迫性。请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被告知解除之日)起算。建议您立即着手收集并整理所有相关证据,特别是能反映“试用期结束前一天被告知不合格”这一时间节点的沟通记录。如果用人单位坚持不提供考核依据,其主张在仲裁中将难以得到支持。
1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