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误工费补偿不足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工伤认定和赔偿
案发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涉及金额:1944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12月16日,我在该公司以劳动派遣形式在苏州一家工厂上班,上班过程中头部碰撞机器制使头部两厘米长度伤口,当天前去医院治疗医生建议我休息一星期,并且我在工作单位领导也让休息一个星期。今我与改派遣公司商量误工费,该公司只愿给我一天80元“病假费”。我与该公司签订合同的工资每小时20元
诉求:按实际标准给我应有的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操作工
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工作期间受伤应属工伤,公司按病假标准支付待遇不符合法律规定。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关键在于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锁定您的法定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您本人或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您需要立即收集并保存好所有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记录您受伤情况和单位领导同意休息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短信或录音)、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用以证明您的实际工资标准为20元/小时)以及派遣公司的名称信息。苏州宏基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定的工伤保险责任主体。其提出的每天80元“病假费”远低于您因工伤停工留薪期应得的工资。根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按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或合同约定工资)标准支付您整个休息期间的工资,而非所谓的病假费。您当前的诉求完全合法合理。下一步的核心行动是启动正式的工伤认定程序,这是您获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全部工伤待遇的前提。如果与派遣公司协商无果,您应尽快携带上述材料前往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一旦认定为工伤,后续的赔偿问题便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请务必注意1年的申请时效,避免权利过期。整个维权过程需要您坚定且有条理地推进。
1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