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迟到为由辞退并拒发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涉及金额:4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当时我早上迟到了几分钟领导就让我回去了 然后第二天在去就不让我上了后面就一直不让我去然后给我算自离了 当时已经上了一个月班了 后面工资一分钱没给我

诉求:要回当时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普工

所在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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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以迟到为由直接拒绝您上班并单方按“自离”处理,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您的情况属于典型的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您仅迟到几分钟,通常不构成“严重违反”,公司以此为由不让您上班,程序与依据均不合法,其“按自离处理”的决定是无效的。

    因此,您与龙旗集团的劳动关系并未合法解除。公司必须为您结算工作满一个月的全部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付还需加付赔偿金。您被拖欠的4000元工资完全有法律依据追索。

    您的核心维权途径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南昌县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这是处理欠薪问题最快捷的行政途径。同时,您应着手收集证据,例如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合同、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为可能需要的劳动仲裁做准备。请务必尽快行动,以免超过仲裁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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