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被迫离职怎么索赔?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涉及金额:54056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公司搬迁,被迫离职

诉求:按劳动合同法赔偿相应金额。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职工

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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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公司搬迁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合同,您有权主张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具体到您的情况,苏州希特高纯气体有限公司因搬迁导致您被迫离职,这通常构成“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若公司未与您协商变更合同或协商不成,其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您需要收集并保存好能证明公司搬迁事实、您在职时间、工资标准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关于搬迁的书面或电子通知等。您主张的54056元赔偿是否合理,需根据您的工龄和月平均工资进行精确计算。

    维权途径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苏州市相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提起诉讼前的必经程序。请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离职日)起算,务必及时行动。在仲裁申请中,明确您的诉求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并附上计算明细和证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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