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克扣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河南省濮阳市范县
涉及金额:1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8.6号入职一个公司,从入职开始都是这老板在负责安排,但是对外联系客户都是用的另外一个单位名字,因业绩不好,干三个来月老板微信告知要降一半工资,因为这个我离职了,离职结算工资,我十一月份上一个月满勤就给我三百块钱,说是入职不到四个月,要扣除我之前休息掉的周六日节假日,
诉求:最后一个月工资按正常的满勤足额发放,入职以来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希望能根据这个要回合法权益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电话销售
所在地:河南省濮阳市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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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足额支付工资并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针对用人单位单方降薪、克扣工资及未依法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您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首先,用人单位单方面通知将您的工资降低一半,这一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包括薪酬)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单方降薪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因此提出离职,可能构成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您可以据此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关于工资克扣问题。您十一月份满勤工作,仅获得300元报酬,用人单位以“入职不到四个月需扣除休息日”为由进行克扣,是完全不合法的。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无论您入职时间长短,只要提供了正常劳动,就应获得合同约定或实际履行的足额工资。所谓的“扣除休息日”没有法律依据,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不能作为扣减工资的理由。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您十一月份的应得工资。
再者,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及第八十二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于8月6日入职,用人单位至今未与您签订合同,您有权主张自9月6日起至您离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差额。同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未缴纳社保的行为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
关于维权途径,鉴于您未签订合同、没有工资银行流水,取证是关键。请务必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1.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微信工作安排聊天记录(特别是老板安排工作的记录)、使用其他单位名义联系客户的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2. 证明工资标准的证据,如约定薪资的聊天记录、降薪通知、以往发放工资的凭证(哪怕是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3. 证明离职及工资克扣的证据,如老板微信通知降薪的记录、沟通离职结算的聊天记录、仅支付300元的凭证等。
您的具体操作步骤建议如下: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正式沟通,明确提出您的诉求(足额支付11月工资、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补缴社保),并保留沟通记录。若协商无果,请携带您收集的所有证据材料,前往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即河南省濮阳市范县)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您的仲裁请求可以包括:1. 请求裁决支付被克扣的十一月份工资;2. 请求裁决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3. 请求裁决支付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导致您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4. 请求裁决用人单位为您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劳动仲裁是解决此类纠纷的主要途径,且不收取费用。
请务必重视证据的收集与固定,这是维权成功的基石。时间上请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如收到300元工资之日)起计算,请尽快启动法律程序。
5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