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被收交通费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涉及金额:28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及多个同事,在入职时被要求缴纳1500元交通费。并且办理入职手续后,要求我们立即买票前往横店出差,并承诺在工作两个月后报销1500元交通费用,工作满一个月报销差旅费,公司负责人以上拒不执行。本人在咨询律师之后,律师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分析,核实其存在诈骗以及合同内容与实际不符。

诉求:归还本人及10个同事的所谓交通费及差旅费,交通费涉案金额已达16500元,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摄影师助理

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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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用人单位以交通费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行为涉嫌违法,您有权要求返还费用并主张赔偿。立即行动固定证据是关键,拖延可能导致维权困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北京清甜传媒有限公司在您入职时要求缴纳1500元交通费的行为,直接违反了该**法律**规定,该收费行为自始无效。

    您需要立即着手收集并**保全**所有相关证据。这包括:能证明缴费事实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即便没有工资流水,此项单独记录至关重要)、记载有缴费承诺的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与公司负责人沟通此事的微信聊天记录或录音录像、以及您和其他同事的证人证言。特别是“工作两个月后报销”的承诺,是证明该笔款项性质为违法收取而非预支差旅的关键。

    关于您的**诉求**,核心**法律**路径如下:
    1. **返还费用**:您和同事有权要求公司全额返还每人1500元的所谓交通费。由于公司行为违法,您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 **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公司负责人拒不执行承诺、涉嫌诈骗的行为,在行政举报(向昌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同时,您可以整理好证据材料,向公司注册地或经营地的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进行报案,控告其涉嫌诈骗。
    3. **维权途径**:鉴于涉及人数较多、金额已达16500元,建议您和同事们推举代表,携带整理好的证据副本,首先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集体投诉举报,这是处理此类违法收费问题最直接的行政途径。若投诉后公司仍不返还,可依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即北京)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此事具有紧急性,时间拖得越久,证据灭失和负责人逃匿的风险越大。请务必尽快联合其他同事,系统性地完成上述证据**保全**与举报工作,以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4天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