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涉及金额:7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我在2025年12月12日离职,公司拖欠工资,本来公司是15号发工资,现在24号财务才来发工资,而且这种情况已经有一年多了,而且现在还非要我写委托书才能把工资给我

诉求:直接把工资给我,不写委托书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软件开发工程师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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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拖欠工资并要求您出具委托书的行为已涉嫌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需加付赔偿金。您有权直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无需配合其不合理要求。公司长期延迟发薪已构成违法事实,您应立即采取行动固定证据,包括保存好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及能证明欠薪事实的沟通记录。向深圳市南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是高效维权途径,可主张拖欠的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拖延处理可能增加维权难度,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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