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以放假为由停工两月,工资补偿怎么要?

苏先生 劳动仲裁 0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

涉及金额:12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公司以放假为由,放假两月未得到相应的补偿

诉求:补偿劳动合同的相应金额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普工

所在地: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以放假为由长期停工,可能构成变相裁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正常标准支付工资;超过周期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放假期间的工资差额,若公司无正当理由长期停工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您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针对放假未支付工资的情形,您应首先收集并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公司放假通知或相关沟通记录等证据。鉴于您未收到解除通知书,当前劳动关系状态可能仍存续,但公司行为已涉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金昌市金川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或直接向金昌市金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支付拖欠的工资。若仲裁裁决后公司拒不履行,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您的诉求是补偿劳动合同相应金额,这通常指向经济补偿金。计算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您需要核算放假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鉴于公司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是重要的潜在维权途径。整个过程中,证据的完整性和时效性至关重要,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公司开始无薪放假)起算。

    2小时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