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工被无故辞退如何维权?

葛女士 劳动纠纷 10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纠纷所在地: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

涉及金额:4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寒假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微信上经理和我说不用面试,也没说有试用期,下午直接去上班,底薪3700加全勤300,干了两天之后,找了个工作不认真的理由,把你开除了,说给你开100一天试用期

诉求:这种情况怎么办,怎么维护我最大的权益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服务员

所在地: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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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赔偿金。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按日薪结算并随意辞退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分析如下: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及第八十二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后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虽为寒假工,但已实际提供劳动,双方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合同,您有权主张相应的双倍工资差额。

    其次,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以“工作不认真”为由将您辞退,此理由属于单方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本案中,用人单位需就“工作不认真”达到“严重违反”程度承担举证责任。仅工作两天即以此为由辞退,且未出示任何有效的规章制度或警告记录,其解除行为缺乏事实与制度依据,极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及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的,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故赔偿金为您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关于您的工资标准与工作天数。双方约定的底薪为3700元加300元全勤,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单方面按“100元/天试用期”结算,于法无据。您实际工作两天,工资应按约定月薪折算支付。同时,因解除行为违法,您还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维权步骤建议:第一,证据固定。立即梳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特别是经理通知您上班、约定薪资、通知辞退等内容)、工作期间的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同事证言等。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和银行流水,这些电子证据同样关键。第二,行政投诉。携带证据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清江浦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其对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第三,申请仲裁。若投诉后问题未解决,您应在法定时效内(通常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清江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明确您的诉求:1. 支付实际工作两天的工资(按3700元/月标准折算);2.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个月工资);3. 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针对超过一个月后的期间,但您工作时间短,此项目需视具体情况确定)。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主要途径。

    请注意,虽然涉及金额为4000元,但通过法律途径您能主张的权益可能高于此数。用人单位的行为已违反多项劳动法规,您应积极维权。劳动监察投诉处理速度相对较快,可作为优先尝试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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