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员被拒付加班费且未缴社保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涉及金额:1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5年3月17日至2026年1月11日。没有缴纳社保。夏天有空调不给开并且不发放高温补贴。9月1日到9月5日学生开学每天早上七点上到晚上八点到九点半并且不给加班费。每周的周五要打印加班并且都没有支付加班费
诉求:要求经济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店员
所在地: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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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未签合同、未缴社保、拒付加班费等行为已严重违法。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有权主张经济补偿、加班费及社保赔偿等多项权益。具体维权路径与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应当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的工作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6年1月11日,已超过一个月,因此您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部分。
其次,关于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您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您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您的工作时长已超过六个月,可主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三,关于加班费。用人单位安排您在休息日(周五)加班,未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安排您在法定休假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对于您提到的“9月1日至5日”及每周五的加班情况,您需要收集并保存好能证明加班事实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计算具体的**加班费**金额。夏季未发放高温补贴亦属违法行为,可一并主张。
您的核心诉求是**经济补偿**。综合来看,您可主张的款项包括:1.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2. 因未缴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 拖欠的**加班费**及高温补贴。总金额可能远超您提及的10000元。
维权途径:鉴于用人单位违法行为明确,建议您立即着手收集并整理所有证据,包括工资银行流水(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能证明加班事实的材料、与用人单位沟通记录等。随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这是解决此类**劳动纠纷**的法定前置程序。您的案件事实清晰,法律依据充分,通过仲裁维护自身**经济补偿**等合法权益的成功率较高。
2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