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工资被单方降低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涉及金额:2606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入职前,站点以“5元/单”的标准与我约定配送薪资,我于[2025年10月13日]入职后按此标准正常工作一个月。但当我因岗位适配问题提出离职时,站点突然告知“急辞按2元/单”结算,单方面大幅降低薪资标准,严重克扣我的应得报酬。
诉求:要求按入职时每单5元结清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外卖员
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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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按约定标准结清工资。针对用人单位单方降低薪资标准的行为,您可以立即采取行动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报酬标准,尤其是降低标准,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该变更对您不发生法律效力。您与站点约定的“5元/单”标准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构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和薪酬约定,站点在您离职时单方宣布按“2元/单”结算,属于典型的克扣工资行为。
您的维权途径清晰且有力。首先,建议您立即着手收集和固定证据。虽然您没有书面合同和银行流水,但您可以整理并保存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薪酬标准的证据,例如:记载有“5元/单”约定的招聘聊天记录、短信或邮件;能够显示您工作地点、工作时间、配送单量的工作记录(如平台接单截图、排班表、同事证言等);与站点负责人就薪资争议进行沟通的录音或聊天记录;以及能证明您在该站点工作的任何材料(如工牌、工作服照片等)。这些是后续维权的核心依据。
其次,您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本案案发地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您应当携带整理好的证据材料,前往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是解决此类欠薪问题较为高效的途径之一。
最后,若行政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您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鄞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您的合法劳动报酬。在仲裁中,您需要明确提出要求用人单位按“5元/单”的标准支付您工作期间的全部劳动报酬差额。鉴于您所涉金额为2606元,虽然数额不大,但坚决维权不仅能拿回您的辛苦钱,也能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形成震慑。请务必重视证据的收集,这是您维权成功的关键所在,行动越及时,效果越显著。
4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