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职场人格侮辱与变相逼迫辞职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涉及金额:5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美工助理,因为工司裁员不给招美工,导致我干了主设,却没有提成加工资。市场部经理离职后将美工转移到公司项目组,又给美工原有工作上增加了项目工作量,现有领导不懂设计,还调侃,说出带有人生攻击话语。说我们说不会素质低。事后告诉老板让bp来约谈训斥

诉求:应该给我以往与业绩有关的工作的提成,且公司应该给项目部重新配备适合他们的文职。我们应该归运营部所有。公司变相裁员逼我走,但是不主动辞退,我应该得到N+1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美工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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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单方面增加您的工作职责且未支付相应报酬,已涉嫌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有权要求支付提成差额,而调岗增加工作量并伴随人格侮辱,可能构成变相逼迫辞职,为您梳理核心维权步骤。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安排您承担主设工作却未支付约定提成,这首先构成了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此行为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付需加付赔偿金。因此,您主张以往与业绩挂钩的提成具有明确法律依据,需收集能证明提成计算方式及您完成工作量的证据,如工作沟通记录、设计成果文件、绩效约定等。

    关于工作内容变更与职场环境问题,公司将美工职能转入项目组并大幅增加工作量,若未经协商一致,可能涉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领导带有**人格侮辱**性质的言论,已超出正常管理范畴,可能对您造成精神损害并营造了**逼迫辞职**的恶劣环境。结合公司整体的裁员背景,这一系列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从而使得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N)。

    您目前未被直接辞退,主动辞职需谨慎。策略上,建议先就提成支付问题与公司正式书面交涉(保留证据),若公司拒绝,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变相裁员**和恶劣工作环境,注意持续取证,包括侮辱性言论的录音录像、工作安排变更的邮件通知等。这些是未来在仲裁中主张公司存在过错、构成**逼迫辞职**事实的关键。若最终由您因公司过错提出解除,或公司后续违法解除合同,您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2N)。

    3周前 0条评论